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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四个聚焦”激励公务员担当作为

来源: 甘肃组工网 更新于: 2022-09-02 08:23:12

聚焦考核主体,织密“全方位”责任体系。研究出台《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工作实施办法》《重点工作平时督查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公务员考核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四级网格管理办法(试行)》《网格员考核评价办法》以及关于做好平时(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把全体公务员纳入网格化管理,就考核管理的时限频次、内容标准、程序流程、结果运用、工作纪律等提出具体要求,为有力推动督查考核提供工作指南。同时,充分发挥党委(党组)领导把关作用,紧盯实施机关单位党委(党组)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县级层面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为组长、各常委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相继成立考核委员会,进一步靠实考核主体领导责任,推动形成了“一把手”率先谋划、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全程参与、督促指导,业务人员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的责任体系。

聚焦内容指标,覆盖“全领域”工作体系。围绕德、能、勤、绩、廉,构建覆盖干部作风、项目建设、营商环境、乡村振兴、任务落实、调研督查、表彰奖励、典型案例、宣传信息、公文会议、遵纪守法、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生态环保等17个方面的考核内容,同时,把政治素质标准贯穿于考核工作始终,设置政治忠诚、政治定力等5个维度10个正反向指标,对政治学习、政治意识、政治能力、政治纪律等政治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其中:政治素质考察综合评分低于90分、网络培训未完成规定学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一律取消评优资格。2021年,对平时考核开展良好且获得“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的3个单位提高单位优秀比例至30.43 %;对平时考核开展一般且在党风廉政建设、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等方面受到各级通报的6个单位优秀比例降低至15%。

聚焦结果确定,构建“赋值性”评价体系。坚持分级分类、注重过程、重在平时、量化评价的原则,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运用“月考核、季汇总、年总评”的评价方式,以“单位提供第一手原始材料+领导小组收集佐证材料”为基本依据,按照平时督查考核占70%、省市上级部门考核占20%、年终民主测评占10%的比例,以基础分值1000分为基数,通过“加分+扣分”精准核算汇总得分,逐月建立记实台账,分乡镇和县直排序亮晒考核结果。对于公务员考核,坚持落细落小落实,紧盯“方案制定、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了解核实、审核评鉴、确定等次、结果备案、整理归档”等八个环节,做到简便易行、有效管用,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考核标准不降低。2021年以季度为周期,全县纳入公务员平时考核1344人次,累计评定“好”等次422人次,年度考核评定“优秀”93人,总体上从平时考核、专项考核结果“好”且无一般、较差等次中产生。

聚焦机制塑造,形成“层次化”奖惩体系。坚持奖惩分明、有效管用的基本要求,对每月考核排名后三名,约谈提醒主要负责人;对连续两次排名后三名,诫勉处理主要负责人;对连续三次排名后三名及累计五次后三名,按照不适宜担任现职调整岗位、免职等处理。对年度考核“优秀”的班子,在下年度项目、资金安排方面予以倾斜,对所在单位干部优先晋升职级、提拔使用、提高绩效奖励金标准,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优先确定“优秀”等次且提高单位优秀比例。对年度评定“优秀”等次的个人,及时填写《奖励登记表》记入人事档案,给予“嘉奖”且落实一次性奖励金1500元,对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记“三等功”且落实一次性奖励金3000元。对2019-2020年度考核评定“优秀”的608名公务员晋升职级141人、提拔使用45人。通过鲜明的奖优罚略举措等,树立了“以发展论英雄、以实绩论功过”的干事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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