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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出台人才留用育引30条“硬举措”

来源: 甘肃组工网 更新于: 2022-08-26 08:19:00

近日,定西市围绕人才聚力保障高质量追赶发展,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聚力保障高质量追赶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重点在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引进、创新创业支持、工作生活待遇和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完善提升,进一步凸显政策优势,发挥政策“黄金效应”。

系统性和操作性更强。《若干措施》打破原有按行业划分人才的模式,将我市重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分为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部级领军人才(C类)、急需紧缺人才(D类)4个层次,不同层次的人才享有不同的政策。对我市急需紧缺、确有真才实学、社会贡献较大、现行人才目录难以界定的“偏才”、“专才”,经评审认定也可以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同时,配套制订了15项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操作实施细则,在政策内容、保障范围以及操作实施上,条理清晰、覆盖面广、实用性强,有效提高了人才新政的透明度、操作性和执行力。

含金量和吸引力更足。为更好地吸引集聚各类人才来定创新创业,持续增加对人才和团队创业项目资助,激励力度前所未有,安家生活补助、租房补贴、购房补助等方面政策整合资金,博士和正高级职称人员超过了50万元,硕士和副高级职称人员近30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近20万元。对新建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室和博士后工作站、协同创新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8万元科研工作经费补助,给予进站博士后每人每年不低于15万元津贴。对市拔尖人才、领军人才每人每月分别发放1500元、1000元的津贴。对新获得工商管理博士学位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对柔性引进的A、B、C类人才按照每月不低于10000元、8000元、6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市场化和惠及面更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形成了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用人单位主体、社会力量参与、项目平台带动的人才工作格局。在金融政策服务上,创新“人才+金融”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提供“人才贷”“人才投”“人才险”等创新产品,通过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全周期融资服务。在成果转化上,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建设期满经评估达到建设标准的,分别给予不低于20万元、5万元的建设资金补助。对全职引进的自带重大科技成果来定西成功转化的金融、工业、科技、县域经济等领域高层次人才和团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高200万元科技项目资金支持。在平台建设上,大力支持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创新型企业,在其创办五年内实现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经认定后由同级财政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

贴心度和保障力更实。政策内容涵盖人才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需要解决的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方面面,让人才生活更加便捷舒适。在子女就学方面,对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子女,在所属行政辖区内,根据就学意向,由教育部门妥善安排优质教育资源。在医疗保障方面,建立引进人才赴外就医服务保障机制,确定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为引进人才健康保健服务定点医院,每年开展健康体检,体检费用标准不少于1000元。在人才住房方面,博士、正高级职称人员可长期免费居住100-12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人员按照70-90平方米的标准申请,5年内免费入住;“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按照50-60平方米的标准申请,5年内免费入住。对全职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实行更优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同时,提供事业编制保障,引进高层次人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受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和结构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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