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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创新组织工作考评新机制

来源: 甘肃组工网 更新于: 2022-08-16 08:19:54

天水市探索出台《县区组织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考评办法(试行)》,鲜明树牢实干实绩实效导向,综合运用“督、比、评”一体考评方式,进一步激发县区抓重点、攻难点、补弱点、创亮点、促落实的工作干劲,在全市组织系统形成了争创一流、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

专项督查,督办整改促实干。坚持问题导向,把督查检查作为关键一招,深度融入组织工作考评机制。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十四次党代会、市八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市组织工作重点任务等,确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党员队伍管理、人才项目实施等6个专题事项,每2个月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适时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注重查找问题、发现不足。每次督查后及时下发通报,见人见事反馈问题,点对点挂牌销号、限期督办;在开展新一轮督查过程中,对各级督查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随机压茬回访、强化跟踪问效。视全年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在对县区组织工作考评时以10分为上限、酌情扣分,充分发挥激励鞭策作用,引导和倒逼基层强化担当、抓实工作。

现场观摩,比晒亮点促互学。由各县区委组织部结合工作实际,自主选取3—5个有特色、有亮点、有代表性的观摩点,向市上统一申报;经市级综合考量确定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点,集中开展全市组织工作现场观摩考评。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观摩考评组,实地对7个县区工作推进的实绩成效分A、B、C、D四个等次评价;规定A等次的县区不多于2个、C和D等次的县区不少于2个,并将现场观摩考评得分按30%计入县区组织工作综合考评得分,以此推动县区之间增进交流、取长补短、比学赶超。同时,鼓励县区树立精品意识,积极创新突破,打造一批在全省、全市范围内叫得响的组织工作品牌,及时总结并推广经验做法,采取通报表扬等方式予以激励,并将其作为组织工作考评加分项,对应国家、省级、市级通报表扬情况以10分为上限、酌情加分。

聚焦重点,逐项评分促提升。充分征求各县区意见,围绕主业主责,突出中心重点,每年初研究制定《县区组织工作重点任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确定组织体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自身建设及加减分项5个板块的评价项目,分解细化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党员队伍建设、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干部日常监管、人才项目、巡视督查整改、组工信息等30余项重点任务,逐项明确主要内容及评分标准,年底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各业务科室根据掌握情况对县区组织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以100分制量化评价,加权后按70%计入综合考评得分。通过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考评,督促县区认真对标对表,补短板、强弱项、抓提升,把工作再往前面赶、往深里抓、往实里做。

考用结合,奖优罚劣促赶超。将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现场观摩、日常督查及创新工作评分等,以不同占比累计相加计算各县区组织工作综合考评得分。考评结果采取工作通报、会议讲评等方式实事求是反馈,明确排名,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助推器、风向标作用,切实强化考评结果的运用,对综合考评前3位或单项工作成效明显、亮点突出的县区,全市通报表扬,在组织工作各类资金安排、人才项目、市级以上先进评选表彰等方面给予倾斜,在干部选拔使用、职级晋升、评先选优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综合考评连续两年处于后2位或单项工作造成重大失误的县区,全市通报批评,相关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并进行约谈,着力引导县区拿出实招硬招,进一步提高标准、拉升标杆,全力推动组织工作提质增效、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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