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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实施“四项工程”加快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

来源: 甘肃组工网 更新于: 2022-08-05 09:18:03

实施源头建设工程,做大总量基数。制定出台《金昌市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三年行动计划》,聚焦年龄、学历、专业、经历等指导性指标,科学合理确定工作目标,分2022、2023、2024三个年度推进,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干部队伍整体保持合理结构分布。在坚持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等主渠道储备的基础上,大力引进与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相匹配、与“2+4”产业链需求相关联的各类人才,2020年以来引进“双一流”院校毕业生196名,从基层遴选98名年轻干部到市直机关工作。构建“持续发现—提早储备—动态补充”选人用人链条,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干部调研访谈,及时把各领域、各方面优秀年轻干部纳入组织视野,按照“持续关注、重点培养、近期可用”三个类别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库,确保使用上有梯队、选择上有空间。截至目前,掌握优秀年轻干部514人,其中县级189人、科级325人。

实施墩苗育苗工程,优化培养路径。实施年轻干部政治能力提升行动,每年举办新提拔县级干部、中青年干部、选调生等主体培训班,持续推进清廉机关、书香机关建设,增强年轻干部政治定力。建立年轻干部点名调训机制,以储备人选为重点对象,举办防范化解风险、乡村振兴、“2+4”产业链培育提升等专题培训班,通过宏观政策解读、业务知识讲解、典型案例分析等形式,帮助年轻干部理清推动发展思路、学习生产经营理念、掌握招商引资技巧、增强基层治理能力。持续实施年轻干部市企互派挂职、基层墩苗成长、一线练兵提能“三项计划”,建立选派年轻干部参与中心工作和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工作机制,先后选派137名年轻干部挂职锻炼、驻村帮扶,抽调353名年轻干部参与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疫情防控等重点任务,让年轻干部在处理各种矛盾、应对复杂局面中“墩苗壮骨”。

实施靶向选配工程,抓好常态配备。提出并严格落实“三个优先原则”“两项硬性规定”,即提拔干部时优先考虑、职位空缺时优先补充、重点岗位配备时优先使用年轻干部;市委每年新提拔40岁左右县级干部占到1/4以上,县区和市直部门每年新提拔35岁左右科级干部占到1/3以上。建立年轻干部配备专项审核提醒制度,督促县区和市直部门严格落实年轻干部配备要求,对达不到配备比例的及时进行预警提示,推动年轻干部常态化配备。坚持把优秀年轻干部和其他年龄段干部放在一起,开展分析研判和综合比选,及时把合适的年轻干部放到适合的岗位上,提升年轻干部使用与岗位需求的匹配度、契合度。2020年以来,提拔重用40岁左右县级干部52名、占比26.9%;市直部门配备40岁左右负责人6名;县区党政班子配备40岁左右干部、乡镇(街道)党政班子配备35岁左右干部分别占28.6%、36%。

实施严管护航工程,促进健康成长。加强年轻干部日常跟踪了解,建立年轻干部成长档案,定期更新完善工作实绩、年度考核、奖惩情况、教育培训等信息,动态掌握思想表现和工作情况。召开年轻干部、引进人才座谈会,抓住年轻干部转岗、提拔、交流等关键节点,常态化开展年轻干部谈心谈话,让有想法的及时得到倾诉、有压力的及时得到疏导、有困难的及时得到帮助。建立健全年轻干部不良记录负面清单,严格落实提醒、函询、诫勉等制度,对年轻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教育、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注重发挥示范效应,对疫情防控、招商引资、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和表彰奖励,形成了年轻干部比学赶超、竞相担当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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