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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四强四抓”力促村级集体经济“扩容增量”

来源: 甘肃组工网 更新于: 2022-07-29 11:20:59

永登县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采取“强保障抓整合,强创新抓再造,强骨干抓队伍,强监管抓规范”的“四强四抓”措施,不断注入“动力源”,优化“助推器”,升级“加速器”,筑牢“安全网”,力促村级集体经济“扩容增量”。

强保障抓整合,注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动力源”。制定《关于发展壮大全县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明确近期和远期目标任务,建立县委统一领导,组织、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单位统筹推进,乡镇、村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持续加大各类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整合力度,近年来,先后整合资金1.66亿元,分别扶持200个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确保每个村扶持资金达到50万元以上。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金融政策支持、项目支持倾斜、用地政策支持和税费优惠支持力度,将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美丽乡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等有机结合,在谋划布局、项目安排、资金扶持等方面统筹考虑,对于支持农业发展、农村建设的各类项目,优先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持续增强村级党组织“造血”功能。

强创新抓再造,优化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助推器”。发展壮大村级产业。坚持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综合考虑资源禀赋、产业优势和市场需求,探索多元化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深入推进“玫瑰再造”计划,大力发展都市农业,全面推进“农业+”融合发展,推动有机蔬菜、中药材、牛羊畜禽等“一村一品”特色富民产业向基地化、标准化、规模化转型,积极培育“甘味”农产品,夯实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基础。探索发展新路径。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要素,采取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结合撂荒地整治和特色富民产业,收回合同到期后的入股分红本金,采取“党支部+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模式,捆绑使用资金,循环利用资金。发挥村党组织作用。按照“资源共享、组织共建、产业共育、农民共富”的思路,组建区域化功能型党组织,探索设置中心村党委,深化农村党建“三链”建设,深入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组织村党组织负责人依法依规领办、创办合作社,聚合党员群众,推动特色产业适度规模经营,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益。截止2021年年底,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的村164个,占82%。

强骨干抓队伍,升级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加速器”。制定《永登县乡村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责任清单(试行)》,突出“双好双强”标准,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公开选聘39名专职党组织书记到村开展工作,190名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占95%,一大批懂经营、会管理、敢作为的能人选拔进入村“两委”班子,配强“领头雁”。稳步提高村组干部报酬,村干部工作报酬每人每年提高到3万元(一肩挑4.5万元),组干部工作报酬每人每年提高到0.9万元,不断激发村组干部工作积极性。同时,筛选确定2356名农村实用人才,为8个乡村振兴示范村、8个先行村选派35名科技特派员,积极培育“土专家”“田秀才”和“乡创客”,为村集体经济发展聚才引才添智。

强监管抓规范,筑牢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安全网”。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纳入乡镇、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倒逼责任落实。严格落实《甘肃省村级干部管理办法》,建立财务开支审批、监督制度,定期审查村级集体经济台账和核实财务开支情况,及时公示公开,推动集体经济管理规范化。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建立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严防腐败,防止贪污、挪用、截留和虚报项目套取资金,防止集体经济活动被少数人控制、滋生腐败。建立乡镇、村联动的监督检查体系,每年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专业学习培训,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通过日常监督、交叉监督和专项监督等工作机制,规范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程序和行为,杜绝村级集体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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