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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人才评价重在“精”

来源: 高台县委组织部 王佳 更新于: 2022-07-11 16:14:53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吹响了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的冲锋号。建立完善精准科学地评价体系是激励科技人才干事创业的重要保障。做好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必须要在“精”字上下功夫,以更为精准的评价标准、评价主体和评价方式,不断激发科技人才创造活力,让他们在创新舞台上大展身手。

坚持“干什么,评什么”细化评价标准,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当前,一些地方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单一、“四唯”现象仍然存在,导致应用型、基础研究型人才很难在评价体系中“对号入座”,创新积极性受到影响。科技人才岗位分类多、工作领域广、专业特色强,既有“象牙塔”上高精尖缺人才,又有“泥土堆”里的基层实用人才,这就决定了在评价标准的制定上必须突出精细化,不能简单“一刀切”。要坚决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合理设置论文、奖项等评价指标,大幅提高工作实绩、创新实效评价比重,制定更为科学精准的评价标准。坚持以分类评价为基础,细化完善科技人才岗位类别,根据不同岗位职责、不同专业特点,建立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做到具体岗位具体分析、各类人才分类评定,鼓励科技人才在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作出贡献、追求卓越。

围绕“谁来评,怎么评”构建评价主体,避免“一班人马评到底”。评价主体是实施人才评价的“裁判员”,是影响评价结果的主导因素。要推动科技人才评价结果精准,就必须围绕“谁来评,怎么评”这个核心,在解决评价主体单一、“外行评价内行”、手段趋同、行政色彩浓厚等问题上下功夫、找对策,让评价主体更为多元精准。一方面要坚持“谁使用、谁评价”,适度向用人主体放权,尊重用人单位主导作用,合理界定和下放人才评价权限,推动具备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自主开展评价工作;另一方面要坚持“谁懂行、谁评价”,以同行评价为基础,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建立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对不同类型科技人才,实行差别化评价。

突出“一对一、个性化”改进评价方式,避免“一套程序用到底”。便捷高效精确的评价方式是吸引集聚科技人才的关键,然而目前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存在层层走固定程序,缺乏个性化、便捷化评价方式等问题,这就需要结合本地实际,坚持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力求科技人才评价方式更加便捷高效精准。要大胆改变逐级申请、逐级评价、逐级认定的程序环节,开通科技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新兴行业身怀绝技的“奇才”“怪才”,以“一人一事、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方式进行快速职称评定。同时,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资源,深化完善网络人才评价工作机制,实施网上受理评价申请、网上开展评价认定、网上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以信息化手段推动科技人才评价向精准高效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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