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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推行“1136”工作法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

来源: 甘肃组工网 更新于: 2022-03-15 10:26:18

    酒泉市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要求,以《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遵循,在严格政治标准的前提下,全面推行发展党员“1136”工作法,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建立一个台账,突出源头管控。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指导建立35岁左右优秀青年、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台账,全面掌握优秀人员储备情况,为抓好重点群体和薄弱领域党员发展工作提供依据。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农村后备力量不足、党员年龄和文化结构不优等问题,适时对储备库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将35岁左右优秀青年、致富带头人、产业工人、村级后备干部吸纳进来,把思想退化、群众反映不佳的人员调整出去。至目前,摸排筛选35岁左右优秀青年259名,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2988人,其中2768人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制定一个计划,做到有章可循。着眼于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和分布,根据各县(市、区)和市属各党(工)委实际情况及现实需求,突出发展重点,制定全市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向重点群体和薄弱领域倾斜,杜绝平衡照顾。坚持将生产经营骨干、致富带头人、三年未发展党员“空白村”及35岁左右人员、“两新”组织等群体和领域纳入重点调度内容。结合干部调研、干部考察等重点任务,不定期深入基层一线,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跟踪掌握各党(工)委指导性计划落实情况。2021年,全市共发展党员1950名,其中产业工人(含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251名,农牧渔民473名(35岁左右76名),“两新”组织人员235名。

    填写三套材料,抓牢全程纪实。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和要求,科学制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表》,组织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实行“一人两表一书、一事一记”, 具体从入党申请人提出入党申请开始,对“基本情况”“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5个阶段25个步骤进行全程纪实记录,将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政审材料、会议记录等规范编入党员档案,使发展党员各项程序环环相扣、步骤清晰,有效杜绝了发展党员程序简化、材料填写不规范等问题,真正实现程序严密、档案齐全、质量可控。

    落实六项制度,夯实基础保障。按照发展党员政治性、政策性、原则性、程序性要求,全面推行六项制度。落实集中培训制度,基层党委或县(市、区)委组织部对发展对象进行不少于24学时的集中培训;落实考察制度,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作一次分析;落实政治审查制度,采取查阅档案材料、征求意见、与本人谈话等方式,对发展对象本人、近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情况进行审查;落实备案制度,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及时报上级党(工)委备案和批复;落实票决制度,支部大会讨论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均严格实行票决;落实公示制度,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关键环节,一律按要求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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