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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以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助力高质量发展势能

来源: 甘肃组工网 更新于: 2021-10-19 08:22:08

    兰州新区结合贯彻落实《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要求,不断探索完善绩效考核知事识人体系,着力在结果运用上“扩权赋能”,全面激发广大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以考核“试金石”精准选贤任能。坚持把精准考核作为检验干部政治忠诚、政治担当和政治能力的“试金石”,设定岗位考核指标,明确考评标准,强化以平时月度考核为基础,半年和年度综合考核为重点,任期、专项和特殊绩效考核为补充的全方位考核方式,推动形成了“岗位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2019年以来,结合产业发展、疫情防控,对政治立场坚定、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绩突出、月度考核和专项考核成绩靠前的55个先进集体和486名优秀干部评选表彰,对298名干部提拔重用,对月度考核成绩连续6个月以上排名在同职级前三分之一的51名干部晋升职级;同时根据考核情况,对6个单位和5个监管企业主要领导岗位进行了调整,让“优”者有位,“差”者让位。

    以考核“导航仪”提升培训质效。坚持把考核作为提升干部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的“导航仪”,健全及时通报反馈机制,对标省市考核反馈的相关问题和月度考核、专项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发现的不足,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从强化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着手,突出培训的精准化和实效性,及时补足各单位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短板和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意识形态、执政能力等方面的弱项;选调园区和企业考核成绩靠前、可塑性强的“好苗子”到机关部门“跟班学习、以干代训”,通过大活动了解、大任务检验、大材料磨炼等途径充分锻炼,进一步强化了干部专业精神,促进干部全面成长。

    以考核“衣冠镜”强化管理监督。坚持把考核作为干部日常管理的“衣冠镜”,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担当与容错统一,对月度考核成绩连续3个月排名靠后的干部,由单位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对不担当、不作为,连续6个月排名靠后的干部进行岗位调整;对年度内均靠后的干部,年度考核不得评定称职等次,由单位对其开展提醒、函询诫勉、限期改进;对年度考核称职以下等次的干部,由单位进行批评谈话、提出整改要求,且下年度内不得评先选优;对严重违纪、不胜任现岗位的工作人员给予解聘处理,以严格的考核监督机制培树严谨务实的干部作风。

    以考核“助推器”激励担当作为。认真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探索实施与全员绩效考核相配套的“岗位+绩效”的灵活薪酬体系,明确特殊绩效考核奖惩细则和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绩效工资扣减标准,加大绩效工资占比,依据工作实绩和考核结果核发绩效薪酬,对争取到重大优惠扶持政策、引进重大项目、获得较高荣誉的,以及出色完成急、难、险、重工作任务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特殊绩效加分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负面影响、重大损失、通报批评等受组织处理和党纪政务处分人员按照30%-50%的标准扣减岗位绩效工资,对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合格)或不称职(合格)的干部取消年度绩效和各类奖金,切实以收入分配导向激发各层面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今年以来,同级同岗工作人员月绩效工资最大差距达30%。同时将解决两地分居工作与考核结果挂钩,对符合资格条件,且绩效考核排名在申请前6个月均处于同级前二分之一的干部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树立了“实干的不吃亏,敢干的不委屈”鲜明导向。

    以考核“新导向”激发改革效能。坚持把考核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对标省市高质量发展考核,对指标任务完成出色和影响新区考核成绩的单位,相应指标分值在月度考核中予以2-3倍的加减分,以严之又严的考核推动各项工作在全省争先进位;通过实施岗位聘用管理、全员绩效考核、人岗相适的绩效工资制度,打破了干部身份和体制机制的限制,围绕新区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面向全国精准选招干部,不拘一格选贤任能,提升了新区招才引智“魅力”。2018年以来,面向全国公开选调(聘)有学历、有经历、有业绩的机关干部508人,选(调)聘公安、消防、教育、医疗等部门紧缺人才831人,新区人才储备总量达到6.5万人,为新区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活力”,提供了坚实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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