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组工网首页 >正文

关于公布甘肃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考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通知

来源: 甘肃省委组织部 更新于: 2021-06-15 17:26:42

各位考生:

    甘肃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考区面试及体能测评工作已结束,按照《甘肃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公布省直考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为做好省直考区体检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按照《甘肃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省直考区按职位拟录取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共192人参加体检。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人员请于2021年6月21日(星期一)上午7:00前在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1654号省委老干部活动中心门口(甘肃省委西侧)集合,统一乘车参加体检。

    三、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省考录办安排报考人员到另外医院进行复检。省考录办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省考录办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务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身份证丢失者,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同时,还需携带一张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除以上两种证件材料外,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一切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进入体检现场(包袋等其他物品在体检医院统一存放),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二)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上午7:00前到达集合点,核对证件材料后分组、收交手机,统一乘车参加体检。分组结束后未到达体检集合点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体检人员请携带500元体检费(现金)。

    (三)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考生在参加体检时,须携带本人手机现场展示甘肃健康出行码“绿码”进行防疫检查,通过体温检测(<37.3℃)方可参加体检。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和体检时应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及时摘戴口罩。来自中高风险区、甘肃健康码“红码”的考生,须提前向省考录办报备,并按照我省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予以管控。

    (四)考生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3日内,应注意休息,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禁止饮酒。

    (五)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试人员,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附件:甘肃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考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2021年6月15日

010070160040000000000000011110541127564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