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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组织体系”的“细胞核”

来源: 漳县县委组织部 杨建育 更新于: 2021-06-05 10:54:54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其中专门设置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一章,强调“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作为新时代的组工干部,在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中,要当好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的“核心”干部。

    带头学习,当好讲政治的“细胞核”。《条例》指出,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大脑和中枢,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作为组工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总书记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深学、细照、笃行中做表率,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不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永远不偏向,听党话、跟党走。

    带头遵守,当好守纪律的“细胞核”。《条例》要求,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断完善组织纪律各项要求,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提高纪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作为组工干部,要坚决树牢纪律意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始终做到“四个服从”,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特别是在今年的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更要树牢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坚决遵守“十个严禁”要求,认真履职尽责,确保绘出好蓝图、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树立好导向、形成好气象。

    带头执行,当好重实干的“细胞核”。《条例》强调,要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作为管理党员的党员,组工干部要带头执行政策规定,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中讲实干、重实效、做表率,引导全体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懈奋斗。特别是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要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契机,用一项项落地有声的举措、扎实有效的工作,拉近与党员干部群众的距离,始终在真抓实干上作表率,以优良作风赢得党员干部群众信任。

    总之,《条例》的出台,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作为组织人,要坚决做到政治上绝对可靠,纪律上绝对标杆,作风上绝对过硬,奋力谱写新时代组织工作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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