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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扎实开展组织工作重点任务督查工作

来源: 甘肃省委组织部 更新于: 2021-02-07 10:18:19

    嘉峪关市持续深化组织工作“制度+执行”年活动,派出督查组,对市直部门单位组织工作重点任务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

    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督查重点。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组织工作中心任务,在对组织工作进行总结梳理分析的基础上,聚焦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会同市委编办和市委老干部局,将《2020年全市组织工作要点》《2020年全市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市委编办2020年工作要点》《2020年全市老干部工作要点》中涉及的基层党建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公务员管理工作、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机构编制工作、老干部工作等7个方面18项内容和“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从严落实组织工作重点任务”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

    坚持多措并举,注重真督实查。督查工作开展前,组织督察组成员对督查内容、工作标准、注意事项等进行专题培训,分析梳理平时掌握的问题,确保目标清晰、靶向聚焦、标准一致。督查组根据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详细工作流程,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各部门各单位,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提问、座谈交流、个别谈话、重点核实等方式督促检查,掌握真实情况,发现薄弱环节,找准问题症结,既注重跟踪问效,又不给基层增加负担。每天督查结束后,及时对被督查单位组织工作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正反面典型事例等进行分类梳理,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坚持从严要求,确保督查成效。实行督查工作责任制,督查组组长负主要责任,成员负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要求,认真开展督查工作,客观公正反馈被督查单位组织工作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根据被督查单位不同情况,有侧重地开展督查,敢于发现问题,敢于动真碰硬,不当“老好人”,坚决防止“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做到有督查台账、有问题清单、有经验做法、有典型事例。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梳理分析,查清问题根源,提出具体可行、行之有效的意见建议,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充分调动被督查单位的主观能动性,有效提升基层干部抓落实的能力,确保督查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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