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各地区各部门正在抓好“当下改”的同时,同步推进“长久立”,一批制度成果正在形成。但也要看到,少数地方在建章立制上跑偏了方向:有的把出台了多少项制度当作“成绩”来晒,至于制度管不管用、落不落地,反而成了次要问题;有的把上级文件“换个抬头”变成了自己的“长效机制”,制度的灵魂没抓到、核心的漏洞没堵住;还有的制度建了,但全是“原则上”“一般应”“建议”等软约束,看着建了不少,却没有一条是能真正管用的刚性标准。制度挂在墙上、写在纸上,就是落不到地上。这种“墙上制度”,比没有制度更具迷惑性。
“墙上制度”之所以有市场,在于它为各方提供了一种“低成本过关”的便利。对执行者而言,只要制度出了、文件发了、汇编印了,就有了“已完成建章立制”的凭证。至于制度是否务实管用、能否执行到位,那是下一步的事。对管理者而言,制度建了、经验报了、材料齐了,就有了“长效化”的证明。至于制度有没有真正堵住漏洞、防止问题反弹,反而不那么要紧。于是,一些人热衷于经营这样的“制度盆景”,把“出台了”等同于“建立了”,把“建立了”等同于“管用了”,把“有了制度”等同于“制度在起作用”。当建章立制本身也成了新的形式主义,这才是对“长久立”最大的消解。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建章立制,从来不是为了“交差”,而是为了“管用”。判定一项制度是否真正立得住,不看发了多少文件,要看有没有刚性约束;不看汇编有多厚,要看能不能执行到位;不看过往建了多少,要看问题反弹了没有。对那种“牛栏关猫”式、“挂在墙上、写在纸上”的制度,要敢于“回炉重造”。建章立制不是“做文章”,而是“扎笼子”。唯有让制度从“柔性倡导”走向“刚性约束”,从“墙上挂挂”走向“落地生根”,“长久立”才能真正立得住、管长远。
建章立制,不是建了就行、立了就好,而是要经得起执行检验、经得起时间检验、经得起群众检验。真正的好制度,不是印在文件上的“文”,而是刻在干部心里的“尺”。只有把建章立制从“做给谁看”拉回到“管不管用”的轨道上来,这样出台的制度才能真正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