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里仁》有言:“观过,斯知仁矣。”古人早已洞察,过失之中藏着人品与初心——君子之过多因厚爱人、勇担当,小人之过常由薄情寡义、敷衍塞责。新时代干部工作中,用好容错机制,正是对“观过知仁”智慧的传承与发展,既彰显监督的温度,又释放纠错的力量,为担当者撑腰、为实干者护航,意义深远。
明辨“过之因”:监督要察“初心”辨“公私”。“人之过也,各于其党。”同样是工作失误,有的是敢闯敢试中的“无心之失”,有的是推诿塞责后的“必然之错”;有的是为民解忧时的“用力过猛”,有的是谋取私利中的“铤而走险”。监督的要义,不在于“揪着过失不放”,而在于透过失误看清本质——是出于公心还是夹带私货,是勇于探索还是敷衍了事,是能力不足还是态度不端。东汉吴祐察孙性“私收民钱为父买衣”之过,见其孝顺初心而容错,既维护了法度尊严,又彰显了仁爱温度。新时代监督工作当如是,既要瞪大“火眼金睛”,对以权谋私、明知故犯的“恶过”零容忍;更要拿出“显微镜”,对担当作为、因公犯错的“善过”多包容,让监督成为甄别初心、区分公私的“试金石”,而不是束缚手脚、压制活力的“紧箍咒”。
善用“容之度”:容错要划“底线”留“空间”。容错不是“纵容”,宽容不是“放任”。程子言“君子常失于厚,小人常失于薄”,容错的前提是“过在其类”——容的是改革创新中的探索之误、攻坚克难中的无意之失、服务群众中的方法之失,绝不容许触碰政治底线、法律红线、纪律高压线的明知故犯。划定“容”的边界,要明确“三个区分开来”的核心要义: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区分开来,把推动发展中的无意之失与谋取私利、徇私枉法的故意之错区分开来,把服务群众中的探索之举与漠视规则、漠视民利的乱作为区分开来。如同航行需要“航标灯”,容错机制也需要“硬杠杠”,既让担当者知道“可为”与“不可为”,也让监督者明确“容”与“不容”,避免“一容就乱”或“一严就死”,在守牢底线的基础上,为干事创业者留出大胆探索的空间。
做实“改之效”:纠错要补“短板”强“本领”。“观过”是前提,“纠错”是关键,“赋能”是目标。容错不是目的,而是通过包容失误,引导干部正视问题、补齐短板,从“过”中汲取教训、提升能力。对因能力不足导致的失误,要加强靶向培训、实践历练,让干部在“吃一堑”中“长一智”;对因方法不当造成的偏差,要搭建交流平台、分享经验,让干部在互学互鉴中优化思路;对因探索未知出现的波折,要鼓励总结反思、持续攻坚,让干部在百折不挠中砥砺初心。要建立“容错+纠错+赋能”的闭环机制,既不让犯错者“背包袱”,也不让犯错者“不当事”,通过谈心谈话、警示教育、跟踪指导等方式,帮助干部校准方向、改进工作,让“过”成为成长的“阶梯”,让容错机制真正成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催化剂”。
“过者,人之所不免也;知过而改,善莫大焉。”用好容错机制,既要以“观过知仁”的智慧明辨是非,以“宽严相济”的尺度把握边界,更要以“惩前毖后”的担当做实纠错。唯有如此,才能让干部放下思想包袱、大胆干事创业,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