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州以高标准干部考核为牵引,将守护“碧水蓝天”的政治责任深度融入干部评价体系,通过“指标量化、过程管控、红线约束和结果导向”四大机制,不仅构建了一套科学精准的黄河上游生态考核机制,也为当地生态保护提供了组织保障。
构建科学指标体系,以精准考核为生态保护立“度量衡”
通过构建“1+N+X”生态制度体系(1个总体规划、N项政策文件与地方性法规、X个专项方案),将《甘南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及6县市子规划、30个专项规划等刚性要求转化为考核标尺。针对黄河上游复杂生态格局、多元治理需求和各县市在黄河上游生态功能区的定位和承担任务,甘南州摒弃“一刀切”做法,实施差异化分类考核,如将林区为主的迭部县、卓尼县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方面给予更高的考核权重,玛曲县重点考核“沙化土地治理完成率”,而其他县市则侧重“国土绿化建设任务完成率”,通过让生态责任与区域发展权责对等,充分调动了各县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奏响了黄河上游生态保护的“大合唱”。
强化过程动态管控,以实时考核为生态治理画“晴雨表”
甘南州突破“年终一考定乾坤”的做法,建立“平时+阶段+年终”全周期考核链,将30%的考核权重赋予平时,整合日常督查通报、环保督察反馈、全域无垃圾治理“红黑榜”、生态安全等动态数据,将生态保护融入日常治理血脉,有效推动了问题的及时解决,如合作市、夏河县、玛曲县因采砂企业未办理征占用手续,违规占用草原、林地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并直接取消考评优资格。利用半年监测评价机制,对国土绿化建设和沙化土地治理任务完成率,森林、草原、湿地面积变化率,林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合格率,大气环境质量等关键指标动态跟踪、预警纠偏,让生态保护从“年终突击”变为“日常功课”。年终时,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对包抓县市和分管部门的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分,确保考核结果根植于扎实的过程管理。
严守生态红线约束,以刚性考核为生态安全亮“警示灯”
为确保生态保护的严肃性,甘南州考核体系设立了明确的“负面清单”和刚性约束机制,先后颁布实施甘南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9部地方性环保法规,为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提供了法治保障。对中央和省级各类督察、审计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设置相应扣分项,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或发生重大生态环境事件的,实行严厉惩戒,将政治责任转化为具体行动约束。将生态文明建设成效与乡村振兴、平安甘南、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考核,考核意见充分吸纳州生态环境局、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等十余个部门的专业评价,将考核触角延伸到生态保护的各个环节,织就了一张严密的保护网,使生态保护成效成为衡量干部履职的“硬指标”,有效扭转生态考核“软约束”现象。
树立鲜明结果导向,以实效考核为绿色发展树“指挥棒”
甘南州将生态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绩效评价、选拔任用和班子调整直接硬挂钩,树立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鲜明政绩观,确保了生态保护不再是“软任务”,而是影响干部政治前途的“硬约束”。在这一导向下,甘南的绿色低碳发展迈出新步伐,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连续7年全省排名第一,近3年黄河干流甘南段出境流量较入境流量平均增加2.29倍,重要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为下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水资源保障。更为重要的是,生态优势正转化为发展优势,累计建成生态文明小康村2341个,全州覆盖率接近90%,5个县市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或“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甘南州通过发展生态旅游、绿色农业等产业,实现了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众多旅游景点和乡村获得的荣誉称号,以及城乡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让甘南的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之路越走越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