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着眼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建设,坚持在强化统筹、鲜明导向、规范程序上下功夫、出实招,持续释放职级晋升“杠杆”作用,推动公务员队伍焕发新活力、展现新作为。
下好资源配置“先手棋”。规范制度框架。开展职级晋升工作专题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全面梳理工作中的堵点难点,借鉴其他地方经验做法,修订《乡镇机关和县直部门晋升职级原则性意见》,推动职级晋升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统筹职数运用。加强县委对职级晋升工作的全局统揽,精准掌握乡镇、县直和参公单位人员编制、职级职数底数,对工作优秀但因单位职数不够导致晋升空间狭窄的干部,通过统筹职数予以晋升,有效破解“无职可用”的堵点。动态监测调控。建立“职级职数动态监测”机制,完善公务员职级职数设置台账,实时更新“可晋升人员信息库”和“职数资源动态表”,科学制定年度及中长期晋升计划,推动职数资源高效配置、有序使用。
树立激励担当“风向标”。突出实干实绩导向。强化职级晋升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深度融合,把能干事、干成事作为职级晋升的“硬杠杠”,综合考虑德才表现择优晋升,引导干部履职担当、争先作为,今年以来,在城区拆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18人、荣获三等功和嘉奖的34人、获得国家及省市级表彰奖励的9人获得优先晋升。突出基层一线导向。坚持职级晋升资源向乡镇倾斜,优先考虑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急难险重岗位的干部,激励引导干部扎根基层、建功一线。今年以来,乡镇一线晋升职级120人。
筑牢选任关口“防护网”。严把推荐关。充分发挥党组织推荐干部主体作用,根据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等因素综合考虑,成熟一名推荐一名,经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后,上报拟晋升人选沟通意见,对未经单位党组织推荐的一律不予晋升。严把审核关。在核对推荐人选干部身份、任职年限、表彰奖励等情况的基础上,明确5类不得晋升职级的情形,从严从细进行资格审查,真正把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推荐出来,坚决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挡在门外。严把考察关。细化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方案》,认真执行推荐考察、档案审查、征求意见、公示审批等关键程序,坚决防止“带病晋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