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作出一系列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兼具的制度安排,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更好地服务大局、践行党校初心筑牢根基。
赓续传统、筑牢根基,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兴办党校以育才献策,是我们党的独特政治优势,这一优势在百年党史中不断传承并愈发凸显。回溯历史长河,在大革命的烽火中,安源党校、北京党校率先扛起培育革命骨干的大旗,成为早期党员干部汲取真理力量、锻造革命意志的摇篮。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党校在艰苦卓绝的革命根据地中顽强存续,为红军和地方政权培养了大批军政干部;抗日战争时期,党校成为凝聚全民族抗战力量的重要阵地;解放战争时期,党校紧跟革命形势发展,重点开展政策理论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为党接管城市、建立新政权储备了充足的人才资源。进入新时代,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党校的使命更加光荣、责任更加重大,必须心怀“国之大者”、紧扣党之大计,紧密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持续深化干部与党员教育培训。要将党的创新理论教育贯穿培训全过程,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同时,聚焦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深入研究,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筑牢坚实的思想基础和人才保障。
聚焦培训、育强骨干,锻造过硬党员干部队伍。党校(行政学院)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在为党育才方面重任在肩,要全力培育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条例》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要求,新增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相关规定。开展基本培训,坚持应训尽训是核心。近年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大规模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成果斐然,但漏训少训、多年不训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条例》明确要求坚持应训尽训,力求扩大培训覆盖面。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应科学规划培训方案,合理设置班次,严格组织实施,分类分级推进,实现基本全覆盖。党校(行政学院)也是党员教育培训的主渠道,在落实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战略部署中责无旁贷。规范培训内容是基本培训的关键。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教学的主题主线与中心内容,突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按要求开设必修课,引导学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落实基本培训机制为契机,加强高水平课程建设,构建系统全面的党的创新理论课程体系,开设总论及各领域专题课程;打造科学完备的党性教育课程体系,提升党性教育理论深度;构建务实管用的履职能力课程体系,助力学员补齐短板、强化弱项。
深耕科研、精准献策,助力破解时代发展难题。党校(行政学院)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生力军,在为党献策方面,必须强化理论研究与对策研究。当下,社会思潮涌动,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激烈,党和国家发展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作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力量,党校要做好理论研究、对策研究这一经世致用的大学问。新修订的《条例》对党校(行政学院)强化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提出要求,旨在更好发挥其为党献策的职能。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应发挥学科、学术、话语优势,紧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发展历程,深化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从多维度拓展研究深度与广度,为党的理论创新、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贡献力量。强化问题意识,围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确定的重大战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实践中的关键问题,开展前瞻性、政策性、应用性研究,提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提升为党献策质量,要加快科研组织方式变革,加强有组织科研,以重大课题为引领,开展跨部门、跨学科、跨地域协同攻关,产出更多高质量科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