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农村基层干部手中的“小微权力”虽小,却直接关系着群众的柴米油盐、影响着乡村的发展走向。《规定》的出台,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划出了“红线”,明确了“底线”。
先得立规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农村基层干部虽身处“小岗位”,但手中却握着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权力”。一些基层干部将“微权力”异化为“微腐败”,在低保评定、危房改造、产业补贴等环节吃拿卡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规定》剑指这些问题,细致入微地明确了农村基层干部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从集体资产处置到惠民政策落实,每一个权力环节都被纳入规范范围。就像给“小微权力”戴上了“紧箍咒”,让心存侥幸者不敢越雷池半步,让权力运行时刻保持在正确轨道上。这不是给干部找麻烦,而是让权力运行更稳当,让群众心里更踏实。
还得靠群众!人人都当“监督员”。习近平总书记一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精准点破基层监督的关键密码。《规定》明确提出,“保证所公开事项的内容完整全面、准确详实,并接受村民的查询”。在乡村治理的热土上,每一位村民都是“行走的摄像头”,田间地头的闲话家常、院坝里的乘凉闲谈,都能敏锐捕捉权力运行的异常;村民大会上的直抒胸臆、微信群里的犀利追问,更是织就密不透风的监督网络。当群众监督化作无处不在的“探照灯”,那些妄图在暗箱里搞小动作的“微腐败”,必将在众目睽睽之下原形毕露,倒逼“小微权力”在阳光暴晒下褪去私念、回归公心。
必须下狠手!露头就打绝不姑息。“法立如山,贵在必行。”对“小微权力”腐败,就得拿出“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魄力。无论是克扣补贴的“蝇贪蚁腐”,还是优亲厚友的“土霸王”,只要触碰红线,就得一查到底。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用谈心谈话、函询提醒敲响警钟;对屡教不改者,从严查处并公开曝光,让反面典型成为警示长鸣的“活教材”。《规定》不是一阵风的整治,而是刀刃向内的“大扫除”,用铁腕执纪的拳头,把侵害群众利益的“毒瘤”连根拔除;以零容忍的态度,向所有人亮明底线,在纪律规矩面前,谁都别想蒙混过关。
关键靠自觉!把廉洁刻进骨子里。外部监督再严密,不如内心防线筑得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要“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这话恰似一记重锤,敲醒每一位手握“小微权力”的基层干部。当乡亲递来的烟酒带着人情温度,当宗族长辈送来的土特产裹着面子压力,当利益诱惑披着“举手之劳”的外衣,不妨多想想田埂上盼政策落地的老农,多听听村头百姓掏心窝子的期盼。把廉洁自律当作祖传的“金饭碗”,把群众利益烙成心头的“红手印”,才能在人情与原则的较量中站稳脚跟,让“小微权力”真正成为照亮乡村振兴的火把,而不是灼伤民心的火苗。
当规矩立起来、监督强起来、查处严起来、自觉提起来,“小微权力”自然能在阳光下造福乡里。这不仅是对群众利益的守护,更是对乡村振兴最坚实的保障。当农村的每一分钱都能花在刀刃上,每一项政策都能落到实处,老百姓的日子就会越过越敞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