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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2023年拟录用选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 甘肃省委组织部 更新于: 2023-06-02 08:24:45

按照甘肃省2023年选调生工作安排,现将拟录用选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组织

1.省直单位拟录用人员由省委组织部组织体检,请有关人员于6月10日7:30在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543号甘肃省党员干部教育基地正门前集合。市(州)、县(市、区)拟录用人员由所在市(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集合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2.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三日应清淡饮食,体检当日早晨空腹。体检项目不合格的,在接到通知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由省委组织部或市(州)委组织部另行指定体检机构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拟录用人员体检时请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甘肃省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登记表》原件。

4.严禁携带手机等一切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进入体检现场,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建议全程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口罩。

二、考察和资格复审

考察主要了解拟录用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能否如期毕业等情况。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档案、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三、公示

对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无故不按期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不予录用。

2.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不能正常毕业(截至2023年7月31日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自愿放弃等人员,不予录用。

 

附件:各市(州)体检时间安排和集合地点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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