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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策”巧解“我为群众办实事”

来源: 通渭县委组织部 杨宏伟 更新于: 2021-07-13 17:45:52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响应,踊跃参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正在全面铺开,积极推进,但在实践活动中一味求快、求多的现象不绝于耳,为办实事而“定”实事、“凑”实事,为办成实事而“作”实效、“造”实绩。落到基层一线,落到百姓身边,为群众服务并没有那么多的急难险重需要攻克,没有那么多的民生项目需要落地,也没有那么多的危机问题需要化解,要坚持落细落小,从小事做起,坚信解决好小事就是最大的实事。

    为群众办实事只求“博人眼球”要不得,要做到“有的放矢”。为了体现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让群众看到办实事的“成效”,有的部门和党员脱离自身职责和岗位实际,搞“美化工程”,扩大化宣传,往往过于追求结果,把办实事等同于“看反映”。要做到有的放矢,把察民情访民意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第一步,单位和党员不必抢着说、争着做,不必急着给自己列清单、定目标,不妨把“发言权”“话语权”交给群众,交给服务对象,拿出足够真诚的态度,主动与服务对象对接衔接,全面了解掌握基本情况,明确群众真正存在什么问题、有什么需求。

    为群众办实事必需“声势浩大”要不得,要做到“明确具体”。惯性思维使然,想着为群众办实事“多多益善”总不会有错,给群众口头承诺,开空头支票,在群众中“造声势”,大肆宣讲,往往忽略了办实事的真正用意,把办实事等同于“搞宣传”。要做到明确具体,为群众办实事不能急功近利、更不应贪大求全,要把办实事的“事”落细落小,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找准突破口、切入点,与群众面对面共同商讨确定帮办实事计划或清单。

    为群众办实事坚持“事无巨细”要不得,要做到“对症下药”。第一时间为自己确定服务“目标”,列出项目清单,想着面面俱到、样样兼顾,脱离农村实际和群众需求,没有聚焦于群众最关心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与办实事的具体要求“背道而驰”,往往导致一事无成,把办实事等同于“全都要”。如此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仅办不成实事、办不好实事,反而疏远了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背离了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要做到对症下药,办实事切忌画饼充饥、建造空中楼阁,确定不切实际、无法实现的“大目标”,要盯住问题、切中要害,研究谋划提出切实可行、符合实际的办实事具体项目,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划分和完成时限,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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