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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关键”作用 推动《条例》落实

来源: 天水市委组织部 王明星 更新于: 2021-06-22 09:19:35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在《条例》贯彻落实中,“关键”要发挥关键作用。

    “关键少数”要当好领头雁。实践证明,制度执行的关键在于领导干部。领导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少数”,是贯彻《条例》的领导者、监督者,领导干部对《条例》的“态度”,往往反映着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态度”,特别是“一把手”这个“关键中的关键”,更是对《条例》的贯彻落实起着决定性作用。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生动实践,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的重大举措,带头学习《条例》、严格执行《条例》、自觉维护《条例》。特别是“一把手”,要把《条例》的贯彻落实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结合起来,自觉对标,抓好贯彻,做到有令必行、有禁比止,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推动《条例》不折不扣落实见效。

    “关键部门”要当好指挥部。组织工作是组织部门的主责主业。《条例》怎么样执行、执行的怎么样,组织部门发挥着参谋决策的关键作用。《条例》第六章保障和监督中专门对组织部门提出明确要求。组织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党委(党组)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和根本遵循,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条例》贯穿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运用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在实实在在的成效上,扎实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关键群体”要当好排头兵。组工干部作为“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是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组织者、直接实施者,起着引领示范关键作用,组工干部政治好不好、品行正不正、业务精不精、作风硬不硬,直接影响着社会各界的评价口碑,直接影响着《条例》的落实效果。组工干部要把《条例》作为“必修课”“终身课”,坚持学思悟贯通、知信行统一,带着责任学、带着问题学,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真正把《条例》学懂弄通做实。在工作中,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冲锋在前,勇挑重担,不为人情所累,不为外界所扰,不为利益所惑,带头做《条例》的忠诚践行者,引领广大党员、群众沿着新时代组织路线不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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