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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好新时代组织工作的“行动指南”

来源: 安定区委组织部 史海城 更新于: 2021-06-05 11:12:29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尽快读懂、悟透、落实《条例》是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的当务之急、重中之重。在此,准备三个指南,助力党员干部学好《条例》、读懂《条例》,只有学深悟透《条例》,才能像“庖丁解牛”一样,让我们在学思践悟、以知促行中变得“游刃有余”。

    提高“学”的质量,在真学真懂、全面系统上下功夫。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是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基础,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条例》共7章46条,对领导体制和职责、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干部工作、人才工作、保障和监督等都进行了具体详细的规定。只有深入学、系统学、不断学,提高学习的质量,才能真正做到真学真懂,才能在推动组织工作实践活动中有遵循、有抓手。因此,从现在开始,各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逐章逐条、逐字逐句通读原文,多思、多想、多记,用心研读《条例》每一条具体规定,带着问题读全文、揣着困惑学规定,切实理论上精通、程序上精通、实践上精通、运作上精通。

    抓住“悟”的精髓,在吃透精神、掌握要义上下功夫。《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组织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规定,党的组织工作要遵循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等9个原则,同时明确了党中央、地方党委,以及中央组织部和地方党委组织部的主要职责,这是以制度保证党是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的体现,也是做好组织工作的“行动指南”。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因此,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干部应当学深悟透《条例》,掌握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的核心要义,把组织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形成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分级分类领导,组织部门专门负责,有关方面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加大“用”的问效,在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上下功夫。“知”是基础、前提,“行”是重点、关键,以知促行、以行促知,方能做到知行合一。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好的制度,如果没有执行力,也会成为摆设。学习《条例》的目的,不在于学习本身,而是为了抓好落实,其颁布实施带来的一系列重大作用的发挥,离不开一步一个脚印的贯彻落实。《条例》为各级组织部门列出的九项“职责清单”,既是指南,亦为责任,在具体实践执行中,组工干部一定要以《条例》为指引,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规矩意识、大局意识,把贯彻落实不能停于纸面、挂在嘴边,要转化成实打实的行动自觉。各级党组织必须“严”字当头,注重学习成果转化、加强研究成效落实,在知行合一中抓好落实。才能为组织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营造良好环境,交出一份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满意答卷。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确保党中央关于组织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奋力谱写新时代组织工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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