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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为标尺探索工作发力点

来源: 安宁区委组织部 张乃骁 更新于: 2021-06-05 10:54:54

    党的组织工作是贯彻路线的保证、实现路线的工具,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组织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系统阐明了党的组织工作的地位作用、指导原则、职责任务,深刻回答了事关组织工作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对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以《条例》为标尺,铸魂从实。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组织部门基于自身定位要在服务大局中履职尽责,深刻把握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的基本遵循,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抓好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条例》在总则一章中充分阐明了组织工作所遵循的九项原则,为组织工作明确方向与原则,体现了其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的根本性质。以《条例》为标尺,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深刻认识组织工作内涵要求;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根本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组织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握主线、聚焦重点,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各项新要求新举措;坚持继承优良传统和改革创新相结合,夯实基础、敢于创新,在不断跟进社会发展中发现问题补足短板、挖掘潜力优化治理。

    以《条例》为标尺,治业从精。党的组织工作事关重大,进入新发展阶段,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就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的坚强保证。《条例》通过“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干部工作”、“人才工作”3章29条,为组织工作“三驾马车”作出了全面系统地指导,明确各项重点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提供具体工作依据与方法,帮助各级组织部门在立足实际的过程中,根基不动摇、行动不跑偏,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供坚实基础。“竦余身而顺止兮,遵绳墨而不跌。”以《条例》为标尺,组织工作充分发挥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优势,以党组织战斗堡垒搭建起共治共建的全域党建新格局,集合资源优势和人员力量,创新推进治理效能;发挥用好干部、担当作为的引领作用,以干部建设“五大体系”为根本,不断锤炼干部担当本领、激励干部勇挑重担;激发人才强国、智慧支撑的创新活力,以更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工作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以《条例》为标尺,修身从严。打铁还需自身硬,组织部门是关键岗位,责任重大、作用突出,这就要求自身建设跟得上、纪律作风不掉队,以过硬的政治素质、扎实的专业能力、严格的自我要求做好本职工作,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安排部署,真正成为一支经得起风雨挑战的战斗队伍。《条例》通过“领导体制和职责”、“保障和监督”2章10条,对组织部门体制职责和自身建设作出了详细说明,理清责任、明确工作制度、提出具体要求,也为组工干部的健康成长指点迷津,真正为模范部门和组工铁军设定了目标航向,鼓励组工队伍抱定初心,做到心有所守、身有所循、行有所止。“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以《条例》为标尺,组工干部要始终把对党忠诚摆在首位,坚定理想信念,经得起各种风险和复杂环境的考验;始终把公道正派作为准则,坚持铁的纪律,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绝不动摇;始终把业务精湛定为追求,勤学习、善思考、勇钻研,既有想干事的志向又有干成事的本领;始终把作风扎实视作法宝,不做凌空蹈虚的空谈者,发扬“三牛”精神,在落实与执行中交出合格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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